各区(县)、西咸新区、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财政部门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,持续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,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。根据工信部信息中心《关于举办第十届“创客中国”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》(信中〔2025〕4号)和陕西省工信厅、财政厅《关于举办第十届“创客中国”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“创客陕西”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》(陕工信发〔2025〕114号)要求,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财政局将共同举办第十届“创客中国”陕西省西安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区域赛(以下简称大赛)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大赛目的
激发创新潜力,集聚创业资源,营造创新创业氛围,打造中小企业和创业者交流展示、项目孵化、产融对接、协同创新平台;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、团队和企业,催生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模式和新业态。
二、大赛主题
围绕产业链、部署创新链、配置资金链、培育人才链
三、参赛领域
围绕我市光伏、商用车、乘用车、大飞机、输配电装备重点产业链;半导体、新材料、生物医药产业链群;光子、智能终端、商业航天、无人机、智能网联汽车、增材制造产业集群以及具有高成长性的未来产业。
四、赛事安排
(一)赛事组成
大赛分企业组和创业组,着力发掘和推荐我市重点产业链上创新能力较强、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。赛事按照赛前宣传、组织报名;大赛启动仪式、市级初赛、复赛、决赛暨颁奖典礼;赛后跟踪服务等阶段进行。
(二)赛程安排
1、赛前宣传。大赛组委会将会同区县、开发区工信部门、工业园区、高校创业园、双创基地等单位依托网络、自媒体、公众号发布赛事信息,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团队踊跃报名。
2、组织报名。
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团队均可报名参赛。参赛者通过登陆大赛官网(
http://www.cnmaker.org.cn/)注册报名,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。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。
赛事将邀请国有投资公司、大专院校、科研院所、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参与赛程,发挥各自资源优势,为参赛企业、项目提供技术赋能、产融对接、孵化落地及成果转化等服务支撑。同时鼓励社会投融资机构、中介服务机构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通过官网报名参与此次赛事。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。
3、大赛启动仪式。为扩大影响力,营造良好热烈的创新创业氛围,大赛组委会择期举办大赛启动仪式。
4、市级初赛。大赛评审委员会将对报名项目进行初评,选拔企业组和创业组的优秀项目参加市级复赛。省级“专精特新”和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项目可直接进入复赛。
5、市级复赛。复赛采用“8+4”路演和现场答辩模式进行,即参赛选手项目介绍8分钟,评委提问4分钟。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参加市级复赛的项目进行评审,选拔出“企业组”前24强和“创业组”前12强进入市级决赛。
6、市级决赛暨颁奖典礼。决赛现场路演按企业组和创业组分别进行,两组均采用“8+4”路演和现场答辩模式进行,即参赛选手项目介绍8分钟,评委提问4分钟。其中项目介绍通过PPT进行演示;参加答辩环节的企业(团队)成员不超过2人。决赛现场根据项目最终得分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项目、优胜奖项目并举行颁奖典礼。
五、参赛要求
(一)企业组参赛条件:
1、在西安市(含西咸新区)内注册,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的中小微企业;
2、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,具有良好发展潜力;
3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,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隶属于报名企业;
4、参赛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。
(二)创业组参赛条件:
1、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:
(1)初创企业:在西安市(含西咸新区)内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(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之后注册)
(2)创客团队:西安市(含西咸新区)区域内遵纪守法的个人或高校、科研院所团队均可参赛,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,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;
2、参赛项目的创意、产品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,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;
3、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、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。
(三)其他要求
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、专题赛、境外区域赛,近三年入围全国企业组500强或创客组100强的项目不得参赛。各参赛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,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。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,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,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。
六、赛事培训
为保证参赛项目有良好发挥,将邀请相关专家学者、创业导师对进入复赛、决赛项目开展赛前培训和一对一辅导。帮助参赛项目梳理优化商业模式,完善商业计划书,指导PPT制作及路演答辩等,培训时间将根据赛程安排另行通知。
七、奖励机制
(一)奖项设置
大赛企业组设一等奖2名,二等奖4名,三等奖6名,优胜奖12名。创业组设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;三等奖3名,优胜奖6名;优秀组织单位3名。
(二)政策支持
获奖项目可获以下支持
1、政策支持。对获奖企业,在申报“西安市产业链能力提升支持政策”时,符合相关要求的,可优先予以支持。
2、资金支持。对获奖企业、项目团队,按照奖项设置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。
3、宣传推介。对获奖的优秀企业、团队,将通过电视传媒、微信公众号、自媒体等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和推介,扩大企业、创客团队的市场影响力和关注度,并在大赛官方平台进行展示宣传。
4、投融资对接。对获奖的优秀项目,举办方将联合政府投资公司、投资基金;创投机构、银行等,组织线上线下各类需求对接、产融对接活动。鼓励各类投融资机构发现优质项目“投早、投小、投长期”。
5、入驻园区。对获奖项目在入驻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、省级开发区(工业园区)等,可享受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,加速实现产业化。
6、跟踪服务。对获奖的优秀项目,将纳入“创客中国”市级培育库,可享受后续跟踪服务。包括定期回访、培育培训、技术赋能、人才引育、产融对接等服务,并优先推荐参与相关展览展示及供需对接活动。
7、对进入“创客中国”全国500强、50强的企业,在申报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时,按照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》相关政策给予支持。
八、具体要求
(一)各区(县)、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辖区内优秀企业及创业团队参赛并对大赛进行广泛宣传。全市县域工业集中区、省级及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、特色专业园区每个单位推荐不少于5个项目参赛,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每个单位推荐不少于3个项目参赛。
(二)各区(县)、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内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、县域工业集中区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中小企业特色载体积极主动对接企业,征集参赛项目。对接联系辖区内大专院校、科研院所,鼓励符合条件的创客团队积极参与。
(三)大赛采取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的方式产生奖项。赛事主办单位、承办单位和参赛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对于违反大赛要求的单位,取消推荐及参赛资格。对于重复申报、剽窃、侵夺他人创新成果,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,取消参赛资格。
九、联系方式
市工信局:王翰超电话:86788977
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:韩雁宾电话:61158126
报名网址:
https://www.cnmaker.org.cn
报名截止时间:2025年7月10日
附件:
1.大赛注册报名流程
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西安市财政局
2025年7月3日
